乳癌的分期


乳癌分期的主要目的在確立治療方式的選擇,評估預後及比較不同治療方

的結果。

目前乳癌的分期是依據腫瘤大小(T),腋下淋巴腺轉移與否(N),遠處

否轉移(M)等TNM系統來分為:(依據UICC,AJCC2002分期)


零期乳癌:

即原位癌,為最早期乳癌,癌細胞仍在乳腺管基底層或乳小葉內。

 

第一期乳癌:

腫瘤小於兩公分以下的浸潤癌且腋下淋巴結無癌轉移。

 

第二期乳癌:

腫瘤在兩公分至五公分之間的浸潤癌;或腫瘤小於兩公分但腋下淋巴結

1~3顆有癌轉移。

 

第三期乳癌:

局部廣泛性乳癌,腫瘤大於五公分的浸潤癌,且腋下淋巴結有任何癌轉移

或有胸壁皮膚的浸潤乳癌。或鎖骨上淋巴結轉移,或腋下淋巴結4顆以上

轉移。


第四期乳癌:

轉移性乳癌,已有遠處器官轉移(如肝、肺、骨、腦)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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