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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嚴死或自殺 罹癌女論戰生命
中央社 – 2014年10月14日 下午12:02
 
(中央社記者廖漢原華盛頓13日專電) 29歲的美國女子梅納因罹患末期腦癌, 決定11月1日在安樂死合法的俄勒岡州結束生命。 梅納的決定引起全美關注,隨著時間迫近, 她的生命抉擇同時掀起生命權的辯論。

梅納(Brittany Maynard)婚後1年被診斷出罹患腦瘤, 經治療後癌魔並未鬆手,醫師宣告她只有6個月存活時間; 梅納知道腫瘤快速擴張,繼續治療將喪失僅有時刻的生活品質, 決定把握與家人相處,前往各地旅遊,在共同決定下, 將於11月1日有尊嚴的離開人世。

梅納的遭遇讓人一掬同情之淚,她的決定引起全美正反兩面的意見, 有人認為這是掌握生命的勇敢之舉,有人說未到生命盡頭, 自行決定死亡,就是自殺。

梅納10日在有線電視新聞網(CNN) 網站撰文說明她的決定指出,醫藥已無法挽回生命, 進行療程將摧毀寶貴的時間,就算留在家中安寧看護, 也可能出現抗藥性疼痛與失去知覺。

梅納寫到,即使癌細胞吞噬心靈,她年輕的身體可能得繼續「活」 幾週,甚至幾個月,她的家人將面臨一切後續, 因為不願家人活在夢魘裡,才以尊嚴處理死亡,很快做出決定, 離開加州,前往美國合法「尊嚴死」5個州之一的俄勒岡州。

11月1日即將到來,梅納寫到,做出決定, 才能享受活在美麗世界僅有的數日或數週,追尋快樂與愛, 在安全的環境下,到想去的地方。 她計畫26日與家人共同慶祝丈夫的生日,除非病情真大幅改善, 仍計畫不久後向人間告別。

梅納和家人設立網站,說明她的遭遇和決定, 爭取美國社會支持尊嚴死。面對排山倒海的同意與反對聲浪, 梅納表示,希望素未謀面的人們,如有相同遭遇也能有相同選擇。

她寫到,「當苦難來臨時,能夠對所愛道出『我愛你』,到我身邊, 無論我未來去向何方,我們在此告別。我會在丈夫、母親、 繼父與好友的陪伴下平靜離開, 難以想像任何人的相同選擇遭到剝奪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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