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基會指出,目前衛福部並未公布細胞治療療效資訊,患者很難參考相關資料、決定是否採取這類療法。(記者林志怡攝)
本文轉載自自由健康網 記者林志怡
〔記者林志怡/台北報導〕細胞療法是許多癌友心中的救命希望,但消基會指出,特管辦法施行6年迄今,衛福部卻始終沒有公布完整的治療成效資料,且患者的治療計劃書中並未載明合併治療費用,也缺乏患者救濟措施,近年來非法治療、地下化情況更缺乏查緝作為,呼籲主管機關就前述問題採取改善措施。
衛福部自2018年實施修正「特管辦法」、開放6項細胞治療技術,並要求執行單位定期提交執行報告,再於今年6月三讀通過再生雙法,實施日期有待行政院公布,但細胞治療在「特管辦法」下實施6年迄今,衛福部僅在今年5月公布「特定細胞治療技術實施情況」、說明細胞治療相關成效。
然而,當次說明內容中提及,細胞治療開放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,自體免疫細胞治療癌症總收案人數為911人,其中272人最終未接受治療、101人未完成治療、538人完成完整療程,但療效方面僅公佈療第四期乳癌、大腸直腸癌、肝癌、胰臟癌等4個癌別的存活天數中位數。
消基會董事長吳榮達指出,據治療執行單位提供給審查單位的治療計畫書來看,細胞治療療程費用動輒100至200餘萬,價格相當昂貴,且多數都要配合合併治療,但計畫書內往往沒有載明合併治療所需費用,導致患者最終的實際話費是未知數。
此外,吳榮達認為,目前細胞治療療效「隱晦未明」,醫事司先前公布的除少數癌別的存活天數中位數外,其他資料付之闕如,更沒有說明患者中途退出的原因、最終癌症是否治癒或減緩惡化,又有多少患者病情得到改善等細節,在資訊不透明的情況下,患者難以依據這些資訊決定是否採取此類療程。
醫改會執行長林雅惠則指出,民眾對細胞治療的「知情權」與「救濟權」仍有非常大的提升空間,尤其在醫療新科技面前,患者面臨專業、資訊、權力的不對等情況更嚴重,細胞治療不採取藥證方式管理,因此沒有藥害救濟措施,僅有的商品瑕疵瑕疵救濟舉證困難,人為疏失更缺乏救濟管道規範。
林雅惠也提到,再生醫療亂象叢生,近年許多業者不只違規廣告、宣稱療效,甚至在和法院所下非法執行再生醫療,民眾難以辨別資訊真偽,迄今卻始終看不到政府查緝作為、更沒有詳盡的療效報告供患者參考,呼籲衛福部提供民眾查詢技術、價格是否合法合理的平台,讓民眾權益獲得更充分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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